2022年“振兴龙江·邀你同行”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公告

2022-11-14 08:55 点击:6117


为更好落实国家、省市有关人才政策,吸引集聚2023年高校优秀毕业生到黑龙江创新创业,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人才支撑,按照“振兴龙江,邀你同行—2022年黑龙江人才周”活动安排,我单位开展2022“人才周”引才招聘工作。

一、单位简介

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是省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隶属于黑龙江省科学院。主要从事有机高分子材料、聚合物基复合材料、精细化学工程、催化反应工程技术研究开发,重点开展特种结构胶粘剂、功能胶粘剂、密封材料、精细化工和工业催化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,为我民口配套事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。

、招聘范围

(一)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

本次招聘面向2023年毕业的高校优秀毕业生。

(二)学历学位及年龄

1.学历、学位

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,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、学位。(见附件1)。

2.年龄

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,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、学位的,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;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、学位的,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计算时间为198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,硕士研究生年龄计算时间为1987年8月31日之后出生。      

、招聘条件
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,品行端正。

3.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。

4.身体健康,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,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
5.应聘人员最高学历、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。

6.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(详见招聘计划表)。

7.应聘人员原则上需要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、学位。

8.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。
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名
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。
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。

3.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。

4.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。

5.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。

6.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。

7.属于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。

8.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。

9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。

、享受待遇

1.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12个月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,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。

2.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,执行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薪资标准,缴纳养老保险、职业年金、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工伤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等。

3.年度绩效:根据个人岗位、年度贡献核定。

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

1.报名方式:采取邮件报名方式,报名邮箱为shyrsjyb@163.com

2.报名材料:

1)报名表(附件2);

2)个人简历;

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);

4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

5本科、硕士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、学位证

6成绩单(加盖学校章);

7按期毕业证明

以上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,发送邮箱至shyrsjyb@163.com。(电子邮件标题为:应聘岗位代码+姓名+毕业院校+所学专业)。已发送邮件的考生视为已报名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

3.报名时间:2022年11月5日9:00至2022年11月25日16:00,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。

(二)审核

按照本公告中发布的招聘计划表对报名考生的专业、学历、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,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,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。

考试

1.开考比例

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。

2.考试方式

结合疫情防控形式及要求,本次招聘活动考试环节拟采取面试考察,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、业务素质及综合能力,其中专业知识考察占比不低于50%。面试考察满分100分,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。

3.面试时间

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和形式,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通知。  

(四)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

本次招聘考试,总成绩=面试成绩(总成绩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),总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。

(五)考核与体检

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、体检。达到符合入取分数段的,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。考核内容为在校表现、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等,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。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,费用由考生自理,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,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。

(六)公示与聘用

 根据考试、考核、体检结果,确定拟聘人选,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,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。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,但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

经公示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招录产生的缺额,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。

、其他事项

1.报名人员不能按期毕业的;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(证明)的;考试、考核、体检作假舞弊的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;已聘用的,解除聘用合同,予以清退并上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2.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,请填报时认真核对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。

3.考生参加试时须严格谨遵届时防疫要求。

4.本次招聘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。

5.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0451-82637588

联系邮箱shyrsjyb@163.com

联系人:周老师,张老师

 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2年11月13


附件1: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2022年度“黑龙江人才周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.xls

附件2: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2022年“黑龙江人才周”应聘报名表.doc